日前,经中共广昌县委批准,广昌县纪委县监委对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周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目无纪法,长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毫无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亦官亦商,唯利是图,违规投资房地产项目,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胆大妄为,任性用权,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计划外生育;私欲膨胀,“靠工程吃工程”,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周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广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广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文简历

周文,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江西临川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1月至1996年8月,广昌县赤水镇党委委员;

1996年8月至1998年11月,广昌县赤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998年11月至2001年11月,广昌县赤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1年11月至2003年3月,广昌县赤水镇党委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广昌县杨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广昌县旴江镇党委副书记;

2006年5月至2009年4月,广昌县旴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9年4月至2016年6月,广昌县长桥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待安排;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广昌县建设局局长;

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广昌县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6月至2022年3月,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