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安排7个巡察组对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个县(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

本轮巡察分工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人民政府驻闽浙办事处、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抚州市第一中学党委、市档案馆开展巡察。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临川区、广昌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开展巡察。

市委第六巡察组负责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开展巡察,同步对下属12个分中心延伸巡察。

市委第七巡察组负责对市司法局党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抚州市委员会开展巡察。

市委要求,各巡察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巡视巡察、审计查出、统计造假、集中性教育检视和肖毅案、龚建华案等各类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市委巡察办  熊建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