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 23日至 6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局党委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讨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在接受巡察意见反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坚持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针对工作短板、具体问题,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进行深入剖析,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二、对标对表问题,落实整改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不力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斌为责任领导,局党委为责任单位,局全体党委委员、办公室负责人、监察干事为责任人,确定10月1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制度规范,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截止目前,本年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6次。三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党务工作负责人及时将涉及“三重一大”讨论研究情况规范记录,规范填写并向驻局纪检组报备。截止目前,本年度共报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备案表34份。(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英华为责任领导,局党委 、机关党支部为责任单位,局全体党委委员、宣传干事李波为责任人,确定10月3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通过制度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在全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纪念建党99周年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针对干部职工出现的思想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截止目前,本年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3.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勇为责任领导,安全监管监察股为责任股室,钟学优为责任人,确定10月3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抓手,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行业领域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照危险化学品“两个导则”要求,开展化工集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诊断,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管控。对本单位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全面落实“五个一”、“一图一牌三清单”等制度。强化隐患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截止目前,本年度共排查安全隐患 628条,整改522 条,隐患整改率达 83 %,下发督办单18份。(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斌为责任领导,局党委为责任单位,局全体党委委员为责任人,确定10月1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截止目前,局党委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长共签订责任书10份。三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委会议逢会必讲党风廉政,经常性开展“以案为鉴”学习教育。(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令辉为责任领导,机关各股室为责任股室,各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确定10月1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通过每月第二周周四下午固定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教育。真正做到改进工作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三是进一步牢固树立抓落实重实效的观念。完善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实行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安全责任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力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英华为责任领导,局办公室为责任股室,局财务干事、事务干事为责任人,确定10月1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清单填写。公务接待从严从紧,杜绝铺张浪费、奢侈享乐现象的发生。三是规范填写公务接待清单。(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4.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英华为责任领导,局办公室为责任股室,局财务干事为责任人,确定10月1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确保票据完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账目,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截止2020年9月,所有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四是严格财务人员管理。由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负责财务工作,杜绝权责不清情况发生。(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

1.机关党建工作不严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令辉为责任领导,局党委 、机关党支部为责任单位,局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 、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确定10月3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明确党委会职责。党委会研究党务、重大改革事项、人事、大额资金支出等事宜。三是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务会议,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党建工作。四是做好党员主题党日规定动作,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交流学习心得,理论联系实际。五是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认真开展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2.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令辉为责任领导,局党委 、机关党支部为责任单位,局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确定10月1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责成局办公室主任认真作好党务会议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党务资料。(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3.党费收缴不严肃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令辉为责任领导,机关党支部为责任单位,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干事为责任人,确定10月10日作为最后完成时限。二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每月的主题党日收缴党员党费。(已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三、立行整改,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反馈问题和剖析问题的根源,遵照县委的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局党委高度重视,立行整改,标本兼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学原著悟原理,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循序渐进、扎实有效抓好反馈问题的专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不断取得整改实效。

(三)坚持建章立制,确保立行立改到位。一条一条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方式方法和时限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举一反三,立行整改,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效果。

(四)抓好关键少数,做到整改领导到位。主要领导同志继续带头整改落实,发挥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反思,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股室明确整改职责、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分类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方式方法和时限要求等,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五)坚持政务公开,确保接受监督到位。在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议、局干部会议上公布反馈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情况,敢于亮丑,敢于自我揭短,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局党委将以这次巡察工作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整改、抓落实、抓拓展、抓提升,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新局面。

广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