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昌县纪委县监委实名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2起问题是:

旴江镇立新村党支部书记侯桂平违规提供香烟、酒水问题。2021年3月3日立新村委会进行换届海选,在公务接待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部分党员用餐时,违规提供酒水。同月23日,立新村委会进行换届正式选举,在公务接待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用餐时,再次违规提供酒水、香烟,侯桂平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侯桂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旴江镇下坪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曾冬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5月20日,曾冬林在没有公务活动的情况下,违规宴请广昌县某公司工作人员。事后,曾冬林安排该村副主任李正华违规报销该笔餐费819元。同时,曾冬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6月,曾冬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遏制“节日腐败”,持续擦亮作风“金色名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全县作风建设再深化。(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