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4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政治站位,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公开接受举报信访,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文件资料,审查财务账目,深入查找问题,形成强力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认为,县财政局党委政治立场坚定,班子团结和谐,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巡察中,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意识形态工作弱化;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抓党建工作不严实;执行八项规定不严;违规发放下乡补助;工作作风不实,“怕慢假庸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力度不强;对财政本系统报账审核把关偏松;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审核监督不到位。

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委反馈意见中提出,县财政局党委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要领导要锐意进取,敢于创新,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注重建章立制。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一是要着眼工作大局,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 ,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完善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切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三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旅差费报销,规范公务接待,规范补助的发放。不断修定完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水平。四是要加强财政资金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出借计划和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类借款和周转金的清收力度,提高财政资金调度能力,防范财政风险。五是要加大对各乡镇及县直单位财务报账培训力度,促进单位财务报账资料和程序规范化。(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