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7日至5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总支开展全面巡察,我局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全局动员积极配合。2018年6月12日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诚恳接受反馈意见,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总支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来推动森林公安事业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中肯,准确到位。为此,我局党总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动员会,充分接纳反馈问题,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为制定完善好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局整改期间将整改情况列为每次党总支会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同时成立了由局长李晖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上,党总支书记李晖同志要求局各科、所、队、室要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积极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按照局制定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目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19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

(二)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取得效果。根据第二巡察整改要求,我局党总支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将问题逐一梳理,制定相对应的措施,真正做到整改问题动真碰硬,印发了《广昌县森林公安局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落实明细表》。对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存在的9个问题,制定出了19条整改措施,为确保整改方案和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局党总支与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要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取得成效。

二、不折不扣真抓实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效

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总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正确区分总支会与行政会,该在总支会上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不在行政会上研究,多召开总支会,强化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总支会议进行研究。对党的新精神的学习,要学习到位,撰写心得体会,在党员活动时进行互相学习。整改效果:正确区分总支会与行政会,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学习制度,并将制度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力。整改措施:大力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战斗堡垒。整改效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全局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抓好党建的本质、主业、首责的地位,坚持党建工作与本职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用中心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实效,并长期坚持下去。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局总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掌握了解民警思想动态,开展提醒及谈心活动,领导班子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制,将“一岗双责”的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党员干部身上,督促每个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整改效果:党总支组织局班子成员进行“一岗双责”集体学习,并明确责任。各分管口班子成员对下属科(所)队、室负责人进行“一岗双责”集体学习,各科(所)队、室负责人对下属民警进行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杜绝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再培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效果。整改效果: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各项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不违规。尤其是在公务接待消费的细节问题上不再出现公务接待账单结算不及时和先消费后审核的情况。整改效果:

(四)其它方面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较大处罚标准不一。整改措施:组织办案民警学习《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依法行政。法制科、分管领导在审核案件时,从严把关。整改效果:切实做到从严执法,顶格处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对行政执法监督不力对执法民警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整改措施:规范办案民警接处警中的行为,落实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规定,经常性开展督查工作,督促使用经常化。整改效果:民警在执法执勤工作中,均能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监管执法工作。

3、对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较弱。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科所室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加大对有关案件情报信息的收集,增加案件线索来源;二是今后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专项行动,三是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整改效果:切实加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有效保护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

三、坚持措施常抓不懈,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我局巡察已经结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为此,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正确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局今后的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强化政治学习,增强理论功底。要持之以恒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内涵实质,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局整体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特别是要坚持“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认真研读上级党委下发的一系列党的文件、通知、要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在掌握科学体系和领会精神实质下工夫,做到深入不肤浅,实际不空谈,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

(二)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树立大抓基层党组织的导向,努力建强党员队伍,推动我局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基层组织,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管理,吸纳优秀同志加入组织,认真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综合运用各类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全面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筑防腐机制。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从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治党、依规管党的水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运用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认真清理“三重一大”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根据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有机衔接,确保把党纪党规挺在前头,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要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群众一起想问题、谋对策,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群众中发现、挖掘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每位班子成员,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解决好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强化集体领导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在解决党的全面建设问题上能不能真正取得成效,关键在领导班子。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凡是能够即知即改的要坚决立即整改,需要中长期整改的也要明确时间表,限时整改,对于需要上级支持和其他部门协同配合整改的问题要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创造条件尽快整改到位,对我局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局党组对整改落实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区委巡察办公室和区委组织部报告,对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昌县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