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工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工信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15项问题,局党委一项一项梳理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推动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一是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办法不多。二是引进外资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新的技改扶持政策。牵头调研、起草并呈请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广昌县开放型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广办发[2021]9号),将奖补企业技术改造、增加投入、设备和技术更新纳入《办法》,提升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跟踪辅导,2021年至今,6户企业完成技改投资项目备案,计划技改金额达4亿余元,较上年度大幅提升。二是对已开展技改的企业兑现相关奖励,并优先向上级申报相关项目,激励企业智能化改造。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引进外资工作作为招商引资重中之重来抓,新组建两支驻外招商小分队,常年驻深圳、上海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四是对我县已注册的外资企业进行深挖潜力,力争在原有的外资企业的资源上推进增资、扩资、新增等举措。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政策不到位。一是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审流程不规范。二是招商引资项目验资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和优惠政策享受情况。2家认定为招商引资企业,未达到《考评办法》要求,停止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待企业达到要求后,在奖励年限内继续兑现奖励政策。6家企业因公司内部原因已注销原公司,经园区同意,在原场地设备不搬迁的情况下,注册新公司继续生产,新公司不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和中介奖励。二是对全县纺织服装、塑胶制品两个产业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审核。对原认定为招商引资企业的16家纺织服装企业、7家塑胶制品企业,根据审批时间,对照当年考评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和税收要求,联合发改委、住建局对每家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评估验资, 9家企业继续享受招商引资奖励政策。6家企业停止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1家企业未达要求,停止兑现奖励政策。 8家企业生产设备未达到500万元以上,年纳税未达到50万元以上,未达到《考评办法》要求,停止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待企业达到要求后,在奖励年限内继续兑现奖励政策。针对个别验资及审核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及时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函,停止了访企业优惠政策享受和兑现中介奖。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脱贫攻坚战存在差距。一是电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二是电商扶持发展资金审核不严效益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项目建设施工、加快资金拨。目前拨付资金达1808.5939万元,拨付率达90.43%。二是停止新增电商贷款,“财政电商信贷通”政府贴息的优惠政策只实行了两年电商贷贴息,于2021年6月结束。三是重新规划风险金使用方向。与农商行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已放贷的资金全部到期,届时收回风险金,按省厅要求,风险金将用于农产品上行和电商培训。

整改是否完成:已整改到位

问题4: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一是以党政班子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进行议事决策。二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3月12日局党委召开推进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广昌县工信局党委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二是规范决策机制和会议记录。2020年9月中旬起,起用了专门用于记录党委会议的记录簿,并由局办公室负责人符小平专人管理和落实每一次会议记录,召开党委会议时,非局党委委员的领导干部列席参会,局党委委员在充分听取非党委委员领导干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议事决策。自2020年11月起,拟提交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议评审的项目,先将项目信息在“工信局领导班子”微信群发布,各领导干部审察无异议再提交县评审会议论证。2020年招商引资中介奖已经局党委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呈报县政府研究兑现。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局下属企业崇宜乐民爆公司业务收入大幅度下降,而同期管理费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导致亏损面逐年增大,企业存在倒闭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对民爆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1.协调县搅拌站采用县内采石场场碎石,增加民爆物品的销售量。2.降低在职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崇宜乐民爆公司全体职工自2021年2月1日起在原总收入基础上降低28%,职工待遇严格按照广府办(2021)1号文件执行。3.实行专车专卡专人管理,车辆加油、修理、使用实行报备制度;4.取消公司食堂;5.实行出差前报备制度,民爆公司住宿费用超标部分(2668.4元)由出差人个人承担。二是推进局党委研究部署的各项措施落实。局分管领导专题组织崇宜乐民爆公司全体职工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会,各项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6:履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到时位,猪肉食品安全存一定隐患。一是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进度缓慢。二是履行动物防疫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三是猪肉产品质量监管未形成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制度,加大力度做好生猪进场和白条肉出厂的检验检疫工作。建立了非洲猪瘟实验室,安排专人每天做好非洲猪瘟和“瘦肉精”检测,建立健全了检测检疫的工作台帐。二是加大了与市管、畜牧、城管和公安的联系,每天生猪进场由公司门卫查验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和每头生猪耳标,发现病死猪和猪婆立即通知畜牧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到场,两个部门现场办公处理:1.病死猪立即放入焚烧炉焚烧做无害化处理;2.发现了进场生猪是猪婆,遵照屠宰场规定每头罚款1500元—3000元;3.市民举报或屠宰场工作人员发现市场销售未盖检验检疫章的猪肉或猪婆肉,第一时间通知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4月中旬,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反映广昌县生猪屠宰场环保问题的信访件后,经县政府研究,签于信访件反映该厂部分问题属实,且所处位址不利于整改,决定关停并拆除该厂另择新址建设屠宰场。我局在4月14日停止了该厂的生产活动,并启动生产设施诉除工作,4月19日完成拆除和消毒。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

问题7: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机构改革后,没有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工信、商务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3月12日局党委召开推进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县委《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广发[2021]2号)和《广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广工信党[2019]24号)。二是完善机制。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党支部工作责任的通知》(广工信党[2021]7号),将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党员存在的意识形态问题、每年开展一次党课教育等纳入挂点工作责任,并要求挂点领导干部每年不少于四次下基层党支部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报告1次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开展业务知识交流活动。制定了局领导干部工信商务业务知识交流学习培训计划,在2021年4月14-16日,利用3个下午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开展局主要业务的政策知识交流学习活动。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弦未牢牢绷紧,日常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完善机制。3月12日局党委召开推进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章结条款,研究制定《广昌县工信局政治(纪律)谈话提醒制度》(广工信党[2021]6号),对开展好政治(纪律)谈话提醒活动进行了制度性规范,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党支部工作责任的通知》(广工信党[2021]7号),将督促党支部书记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纳入挂点工作责任,并要求每半年专题向党委报告一次挂点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2020年12月至今,局领导干部普遍开展2次针对机关干部的政治(纪律)谈话提醒活动。自2020年9月以来,落实了每月一次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县纪委监委的违纪案例通报。三是落实党纪管理责任。配合县纪委监委,于2020年底前完成对县崇宜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的违纪行为开展立案查处和违规资金收缴。公司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司机被调离岗位、县生猪屠宰厂厂长被免去职务。四是完善管理措施。制定了公司油卡加油管理办法,做到公司油卡充值有审批,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和准确完整。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现象仍然存在。一是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足。二是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教育。2020年10月,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篇章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2021年3月12日党委会议,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2012至2018)。二是建立评先推优机制。2021年3月12日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广昌县工信局评先推优办法》,对评先推优的工作程序、优先确定或否决事项进行了规定。2020年度优秀领导干部和一般优秀干部推荐人选按照该办法的原则精神,经党委会议研究最后确定。三是清理租店面,提高租金。分别于2020年12月底及2021年3月底,组织机关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对局管理的店面走访,要求店方提高店面租金,调整至邻近同等店面租金水平。目前,经说服教育和采取依法诉讼的办法,租金已全部调整至合理的水平,重新签订出租协议。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编制项目预算不合理。二是项目报账资料不齐。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情况、强化管理。经调查,第三方评审单位在评审时存在只凭图纸,部分项目有计划未实施的问题。我局将举一反三,完善设施变更设计相关手续,并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项目设计要求,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并充分论证,提高设计的科学性、严肃性,避免错项、漏项情况发生。二是查漏补缺,责令项目承建方整改。针对原商务局办公室和厨房装修改造费用无装修合同的情况,已督促承建方将相关手续材料补充完整。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下属企业食堂。二是要求企业按规定接待,落实接待审批管理,同城不宴请。三是实行出差前报备制度,旅差报销费用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赣商务开放字【2017】176号文件标准执行。四是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度学习,规范报账流程,避免报账出现收款人不一致的现象。经核实,我局账务出现收款人不一致的现象,系收款方指定采购人统一采购物品,费用由采购方统一垫付和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费用转至采购人账户上,已就相关账务进行了备案说明。五是对长期挂账问题进行合理合规处置。经清理发现,部分款项为以前年度已付但未及时取得对方收款凭证平账产生、部分款项已无法支付、还有一些因年份跨度长无法收回,根据财务规范转入累计盈余。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问题1:干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协作精神有待加强。二是干部作风较散漫。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调整班子领导分工,对机关股室干部重新定岗定员定责。2019年9月10日,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讨论调整局党委班子领导分工,同时对全局股室人员岗位职责内容重新进行了明确,通过调整领导分工和明确股室干部职责,全局上下进一步打破工信和商务职责分配界线,原工信和商务的人员及工作进一步融合。二是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建立了领导干部对一般干部的政治(纪律)谈话提醒制度,2020年12月以来,局领导干部普遍对股室干部开展了2次提醒谈话。将职工参加全体干部会议和创卫活动纳入考勤管理,建立了每月一次的警示教育制度,县纪委监委下发的违纪案例通报和中央和省市县的一系列纪律监察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得到传达贯彻。同时,巡察以来,局主要领导多次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分析机关干部的纪律问题和作风问题,就推进问题整改提出具体要求,机关干部的作风问题得到了改进。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一是会议记录存在补记现象。二是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基层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2020年10月,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机关党支部、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崇宜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增强崇宜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力量,增设了1名党支部副书记,通过换届选举,机关和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实现年轻化。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1年2月,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支部工作业务培训会,辅导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工作提示〉和党章党规关于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制度,要求各党支部的支委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党纪党规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坚决杜绝以补会议记录代替工作落实的形式主义的造假行为发生。三是强化督促指导。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党支部工作责任的通知》(广工信党[2021]7号),明确挂点领导“协调和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的工作责任。2021年1月,局党委组织委员牵头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次检查。四是启动对原商务局机关党支部在2018年吸收预备党员的情况调查。经向原县商务局机关党支部支委及支部党员调查了解,吸收预备党员相关程序和表决有效合规,但会议记录人员未尽到正确记录的责任。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好人主义思想不同程度存在。一是对驻点招商小分队工作管理缺位。二是对驻点招商小分队费用审核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终止原驻外招商点的工作。因费用管理问题和招商成效不理想,经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分别于2020年2月18日停止了对驻上海小分队经费的支出,2020年3月26日停止了对驻深圳招商小分队费用经费的支出。2020年4月,两个驻外招商小分队的经费均已停止拨付,相关工作人员已撤回原单位工作。二是加强了对新驻外招商小分队的管理,制定了新的驻外招商费用报销制度和每月一次上报招商工作动态信息制度。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落实审计、财政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一是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二是落实财政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招待费用超标原因、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县工信局由原县工信委和县商务局合并组成,职能较多,业务往来与商务接待较多。我局负责招商引资,对外推介,商贸洽谈等,接洽客商频繁,同时,加强了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的全面对接力度,因此接待费用相对偏高。为防止随意招待和超标招待现象,建立了原则上外来人员安排在单位食堂招待、全部招待须事先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财务部门事后对招待费用监督的管控制度。二是加强了对下乡出差补助费用的监管,要求财务部门和分管领导据实申请和核报下乡出差补助,停止受理机关不能正常上班和未从事相关业务人员的下乡补助申报。

整改是否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4-3622251,电子邮箱:jxgcgxw@163.com。


中共广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