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3日至6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和第四巡察组对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支部开展了政治巡察。8月25日,在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充分肯定我局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和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支部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了23条整改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巡察整改

1.深刻领会,统一认识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正确面对、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整改,切实将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局党委针对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了专题研究部署会,统一了思想认识,以过硬作风真抓严改,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

2.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进一步强化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何予辉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昭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查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班子成员既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又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3.制定方案,全面整改

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细化研究,制定了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和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县农业农村局党委4个方面16个问题和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支部3个方面7个问题,制定细化了整改措施 ,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

4.统筹推进,全程督办

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巡察整改办公室进行重点督查。使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实现了整改时限、整改任务同步完成的目标。

5.深化成效,建章立制

在整改过程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基本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从严从实得到有效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有差距。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局党委(及原组成部门党组织)都没有及时组织学习讨论,在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方面存在偏差,农业农村基础仍然相对薄弱。一是“三农”人才优先培养有差距。不重视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全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人,仅占总人数(不含原农机局)的8.77%,其中1人未从事相关岗位工作,2人将于两年后到龄退休;头陂镇、甘竹镇和尖峰乡3个乡(镇)签约定向委培生(兽医站)均兼任了乡镇其它工作,不能优先保证以兽医站工作为主;对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中特聘的8名农技员缺乏正向引导,没有制定科学有效的技术服务计划,基本上为“有问即答”式服务。二是“三农”资金优先保障有差距。自2016年以来已安排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中有358个项目未落实资金,涉及资金总额12449.54万元,784个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缺口资金共计16633.97万元,占项目总额的52%。

 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三农”文件精神。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20年8月份以来,与县委宣传部、扶贫办一道在全县开展了“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大型宣讲活动, 共开展宣讲场次80场,参加宣讲活动人次约6000人。2020年9月中旬在全县开展了江西农业大讲堂宣讲活动,对乡村两级干部、基层党员、普通农户及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以后,在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我局将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2)鼓励支持技术干部提升职称级别。立足上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建设,加强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大范围培育业务骨干力量,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投身现代农业科技活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职称评审,提升职称级别。2020年9月推荐了3个同志申报高级职称,目前均已通过县、市审查。

3)加强了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下发了《关于确保签约定向兽医委培生从事畜牧兽医主业工作的函》(广农党函〔2020〕4号)文件,建议头陂镇、甘竹镇和尖峰乡3个乡(镇)党委对本乡(镇)签约的定向兽医委培生在工作安排上以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为主,适当兼顾本乡镇其他中心工作。上述3个乡镇已落实反馈了整改意见。

4)完善了“三定向”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了《特聘农技员招聘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工作。特聘农技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督促各专业股加强对特聘农技员技术培训和管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县的培训,根据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经常性督促和指导特聘农技员工作。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2020年共组织20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批分专业参加省厅、市局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5)积极争取上级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为解决历史欠账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于2020年4月26日已在县发改委立项再次进行融资贷款,主要用于偿还新农村历年欠账,项目总融资金额为:38863.80万元。目前,各项可行性手续基本完成,待县政府研究通过后,抄告省农发行。在2020年12月底陆续分三批发放贷款资金。

问题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2017年至2018年,向不具有扶贫带动能力的个人或者经营主体安排产业扶贫项目7个共400.5万元,如莲庄白莲专业合作社实为个体经营,银莲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实为“空壳合作社”,广莲食用菌种植合作社已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基地已经被征用。

 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产业扶贫有关决策部署。制订了《广昌县产业扶贫奖补——产业基地帮扶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了检查组多次深入产业扶贫奖补产业基地(合作社)帮扶项目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了通报。对合作社只具有空壳子不再生产运行的会同相关部门已按规定处理,及时取消其扶贫资格,收缴其扶贫分红资金。对利益链接不明显、扶贫资金未能发挥效益、问题较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坚决予以整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贫困户利益链接机制,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作社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今后还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取得示范带动效应。

2)制订《广昌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460余家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排查,初步排查出233家“空壳社”。重点对产业扶贫合作社进行了详细排查,对莲庄、银莲、广莲等不合格的产业扶贫合作社及时取消了其产业扶贫资格,如期收缴了其扶贫分红资金。2020年9月份,对全县15家扶贫基地进行了一次重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通报,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各扶贫基地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扶贫基地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此项工作今后长期坚持。

问题3: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力。农业项目总体呈现“小、散、弱”的特点,农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偏弱,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仅有3家。肉牛养殖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一哄而上,3年共成立合作社32家,但目前已停养(关停)17家,占53.12%,其余15家合作社存栏量仅1500余头。

 整改情况:

1)加大了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制定下发了《广昌县2020年农业结构调整九大产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争取了省、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九大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资金150万元,重点用于发展中药材和草地畜牧业。

2)进一步加强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多次深入各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开展技术指导和规范管理运行指导,举办合作社财务培训班,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创建省、市级示范社(场)。此项工作今后将长期坚持。

3)加强了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引领。积极培育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20年新增了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3家。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发展市级龙头企业17家,省级龙头企业8家。

4)开展了项目帮扶。从2018年起,在全县农业结构调整九大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草地畜牧业中,每年安排了肉牛养殖项目,扶助发展肉牛生产,到目前为止共安排实施了7个肉牛养殖项目。

5)加强了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对肉牛合作社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继续推广肉牛人工授精技术,提高肉牛养殖场户积极性,提高肉牛养殖效益。

问题4: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韧劲不足。一是农技推广不力。农业科技引进、推广力度不大,水稻、南丰蜜桔、茶薪菇等产业仍然以粗放式耕种模式为主。该局多个实验室的使用率不高,尤其是测土配方施肥实验室几乎弃用,实验室门口成为杂物堆放处。二是农业执法力度不够大。近三年来每年农业执法案件只有10余件,其中2019年立案17件,但涉及农资生产销售的案件仅6件;存在“以罚代管”现象,甚至有的多次被一罚了之,如喜多收农资经营部先后5次销售伪劣农资均被处以罚款,未采取其它强制措施,不利于净化农资市场。

 整改情况:

1)大力推广集约化、规模化种植技术。目前我县规模水稻种植户426户,规模种植面积合计35682.1亩。依托广昌县亿豪粮食专业合作社等大中型粮食生产企业为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规模化种植基地。推广应用植保无人机飞防灭虫技术,今年农作物飞防面积已达4万佘亩次。飞防作物从最初的水稻,已扩展到目前的白莲、柑桔、烟叶、香芋、泽泻等诸多作物得到推广应用。同时,推广“一镇一工厂·一户一车间”生产模式,将我县食用菌生产朝着“集约化·规模化·工厂化”生产模式发展,逐步改变了我县粗放的食用菌生产模式。

2)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县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在2020年9月份通过了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家考核,取得了江西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全面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兽医实验室进行了提升改造,完善了兽医实验室功能,开展了春秋季动物强制免疫猪瘟、牛羊口蹄疫、禽流感效果监测试验、牛羊布病监测试验、非洲猪瘟监测试验;测土配方实验室门口杂物已及时清理,目前实验室正在进行土壤样品烘干及过筛等一些土壤试验。

 (3)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我局在农业执法案件办理中,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赋予职权进行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所有案件都是在《江西省农业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上办理案件》,做到公开公示,并接受省、市农业执法监督审核。同时,执法大队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案件的内外文书都经过了局分管领导、局法规股负责人和局长审核同意后才能下发,做到程序合法,引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金额及应当采取的强制措施到位,符合“依法行政”的规定要求。根据当前的农业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可以关停喜多收农资经营部经营条款,只能依法责令停止某一违法产品的经营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处罚,对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也采取了强制措施产罚。在这5起案件中,我局执法机关在处罚的同时,都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下一步,我局进一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改革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打造一支专职专业、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过硬、有担当的农业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厉打击假劣农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广昌县农业生产安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问题5: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力度不够大,党委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农业农村局党委及原农业局党委多年来未安排党委班子成员分管下属单位畜牧兽医局、果业局的工作,未定期听取下属单位工作汇报,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缺失,没有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如2018年果业局对16个果业合作社(果园)发放果业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175万元,未报原农业局班子会集体研究,致使下属单位形成“独立王国”;局党委班子与农技中心班子团结不够、协调不足,有的议题在党委会召开前没有与农技中心班子成员进行充分沟通;局党委会与局长(农技中心主任)办公会的议事权责不清,没有明确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

1)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的作用。制定并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班子成员顾冬郎同志分管果业局、徐月东同志分管畜牧局,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进一步增强局党委和局领导班子的执行力、操作力,定期听取下属单位工作汇报。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今后局、农技中心及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尤其将畜牧兽医局、果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列入了局党委会议事范畴。

3)加强与局党政班子的沟通。加强局党委班子与农技中心班子团结协调,在局党委会召开前与农技中心班子成员进行充分沟通,进一步明确了局党委会与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

问题6: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局党委缺乏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局机关宣传阵地缺失。

 整改情况:

1)落实了意识形态领域中“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农业农村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实施方案;

2)党委定期召开了意识形态研判会。2020年9月30日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研判会,分析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3)开辟了宣传阵地。配合当前的党建“三化”建设,新建四块固定宣传板和一块移动宣传板,指定党建干事对宣传栏内容进行更新,并转入常态化落实。同时,在局办公楼每层设立一块党风廉政宣传板,确保党建工作深入人心。

2.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问题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该局原组成部门党组织均不同程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纪律教育缺失的问题,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到位,较少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近年来多名科级干部受到纪律处分。

整改情况:

1)强化责任意识。党委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记牢、扛稳、抓实。

2)推进责任落实。局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将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班子考评和述绩的重要内容,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党性教育。以书记讲党课、中心组学习、聘请党校教师授课、支部学习和“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一章两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逢会必讲、警钟长鸣。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强化监督制约,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报告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始终保持抓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通过在局内开展不定期检查、严格考勤管理、组织自查清理办公电脑软件等措施,促使干部职工加强自律。

5)充分利用“五必到五必访”工作制度,对党员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对局(中心)班子成员开展政治家访活动,了解干部的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 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督促他们从日常小事小节做起,引导干部家属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

问题8: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一是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如果业局自2017年以来从黄龙病防控专项经费中列支招待费、车辆运行费、办公费、下乡费及差旅费等共计309404.5元;原农业局2018年挪用畜牧兽医局专业经费1.4万元用于挂点村的帮扶工作经费;农业农村局2019年挪用农业生产救灾款0.82万元购买植物检疫制服。二是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如畜牧兽医局购置的全自动荧光定量PCR仪1台4.99万元、为挂点村购买的办公设备0.95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与农业农村局机关公用经费、其他项目资金一块核算,未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四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603万元,其中局本级2019年底其他应收款460.2万元,农技中心其他应收款98.6万元,农业开发办2019年底其他应收款55.26万元。

整改情况:

1)加大了财务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财务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2)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将未清理的往来款项进行梳理汇总,对历年长久的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又确难收回的准备上报县政府批准进行核销处理。一是对挪用农业生产救灾款0.82万元用于购买植物检疫制服费和603万元往来款项是2019年以前历史遗留账务,目前2019年度账务已结算,如年度中途进行调整账务会导致今年年终结算出现偏差,鉴于这种情况,我局准备在2020年度财务结算后,立即上报县政府批准核销后进行账务调整。二是对柑桔黄龙病防控经费按市、县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执行,已请示县政府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三是县畜牧兽医局已将全自动荧光定量PCR仪1台4.99万元列入了单位固定资产;帮扶挂点扶贫清潭村购买办公设备0.95万元属于扶贫帮扶设备,不能列入本畜牧兽医局固定资产,畜牧兽医局与清潭村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四是原农业局2018年挪用畜牧兽医局专业经费1.4万元用于挂点村的帮扶工作,经费已用完难以追回,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3)增设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账套。县高标办已与县财政局进行了对接,设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账套,会计已将该专项2019年结余款项及后续资金转入专项账套进行管理,与局其它资金业务分开核算, 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县政府于8月20日下发了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后续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将根据新的管理办法贯彻执行。

问题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工作不切实际,脱离群众乱作为、项目验收走过场等。如畜牧局对养殖污染的指导和监管不力,尤其是赤水镇回辛村兰氏肉牛养殖合作社的问题严重,部分饲料残渣、污水随雨水流进河道,粪渣堆放在河坝上,该局虽多次到现场察看指导,但一直未督促整改到位,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果业局对荣溪蜜桔种植专业合作改造提升工程“宽容度”大,该项目未按要求实施,且项目尚未完工就予以验收,并全额拨付了奖补资金。

整改情况:

1)加大了作风整治力度。结合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县畜牧兽医局下发了《关于赤水镇回辛村兰氏肉牛养殖合作社污染治理的建议通知单》给赤水镇回辛村兰氏肉牛养殖合作社 ,并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赤水镇回辛村兰氏肉牛养殖合作社进行了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该合作社回复对存在“部分饲料残渣、污水随雨水流进河道,粪渣堆放在河坝上”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完善了结算审核制度。县果业局对荣溪合作社开展了项目建设“回头看”检查,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项目建设严格管理,验收未完成,一律不拨付资金。

问题10:作风顽疾整治不够有力。一是不敢担当“怕”,“好人主义”思想作祟。如原种子公司仓库以每年0.6万元的租金出租,2018年原农业局考虑到仓库破旧,拟收回不再出租,但原租户一直在使用该仓库且未缴纳租金,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工作拖拉“慢”,懒政怠政。如县农业农村局组建后,该局财政资金支会凭证付款单位个人印章仍在使用原农业局局长个人印章。三是不察实情“假”,作风飘浮。如果业局、畜牧兽医局近年来的工作总结均存在高度雷同的问题,甚至部分重要数据都完全一致,且存在个别数据“打架”的问题,抄袭拼凑痕迹明显。四是得过且过“庸”,借故推托。如对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指导不力,部分专业合作社未进行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合作社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尤其是赤水镇回辛村兰氏肉牛专业合社,镇村两级多次反映该合作社财务混乱,但各方推诿,巡察组提出该问题后仍未安排人员到场督查指导。

 整改情况:

1)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思想。我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将该仓库收回”。分管领导带领责任股室工作人员于2019年1月、2020年10月28日和2020年11月16日向承租户下达了告知书,三次告知其我局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已到期,我局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该承租户已签收并腾空搬离。同时,对局财政资金支会凭证付款单位个人原印章及时更换了局财政资金支付凭证付款单位个人新印章。

2)加强了工作材料审核把关。为确保总结、报告能够真实反应工作情况,对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提供的材料须经各分管领导审阅把关报局办公室汇总后,由局主要领导审定。同时,不断提高文字水平,使总结、报告精准简明。

3)加强了产业扶贫合作社财务监督管理和指导力度。制订了《广昌县开展产业扶贫奖补——产业基地帮扶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立即下发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扶贫合作社及时取消其扶贫资格,收缴扶贫资金。2020年9月份,组织了开展监督检查,下发联合督办单13份。同时,各有关乡镇深入各产业扶贫合作社开展财务监督管理和指导,多次召开产业扶贫合作社财务培训及有关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扶贫合作社财务运行及管理。

4)深入赤水镇回辛村兰氏肉牛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针对镇村两级多次反映该合作社财务混乱问题,组织人员多次深入该合作社,责成该合作社于2020年6月26日召开了全体社员大会,对历年来的财务进行彻底清理,并对该合作社账务建立进行规范化指导。截止清算日该合作社盈利102万元,实行按股分红,全体社员签字认可无异议。目前该合作社生产管理运行良好,今后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指导。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欠缺

问题1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局党委对抓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各支部普遍存在“三会一课”不规范、党建记录内容错乱、文不对题等问题,多次在局班子会上研究党员发展、评先评优等工作。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学习制度。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进行完善,根据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制定了《2020年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按照《广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建“三化”建设操作手册》要求,对党委组织架构进行了梳理,全面配齐配全了各党支部,根据要求改造了党员活动室,对党旗、入党誓词和党员权利、义务等进行了规范,对各党支部组织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规范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梳理了农业农村局领域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并公示。

2)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和局班子会的议事内容和程序,做到党政议事权责清晰;强化了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选拔配备了兼职机关党务干部。

问题1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辣味”不够;民主生活会“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好,整改措施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

1)组织班子成员强化了学习,增强政治思想觉悟。

2)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会前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中实事求是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对照批评意见扎实进行整改。

3)认真梳理汇总,深挖细查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反馈的情况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问题13: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农业农村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1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人(均为局领导),局机关6个股室长编制全部空缺,目前均由农技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兼任机关股室负责人。

整改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2个,目前已占编11个(都为副科级以上干部),还剩一空编。我局领导与编办、人社等部门进行了对接,待明年和今后公务员招考时,我局将上报县编委办,申请按规定进行公开招考配足配齐人员。

4.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问题14: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仍然不到位。如:对“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健全,带贫益贫有待提升”的整改,该局仅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没有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对“产业扶贫问题清零仍有不足”的整改,没有与乡镇形成工作合力,目前清零工作尚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

1)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以来,与各有关乡镇形成工作合力,局党委、班子多次召开会议对产业扶贫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尤其重点深入各扶贫专业合作社进行督查指导。2018年共组织专业人员与各乡镇相关人员深入各扶贫专业合作社开展了五次全面督查,进行现场督查和指导,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在全县予以通报,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对县监察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县范围内合作社的成立、运营及管理问题的监察建议”,单独对全县产业扶贫合作社的成立、运营及管理进行了两次全面督查并予以了回复;2019年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当前产业扶贫合作社清理、整顿、规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各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是否严把项目审批关、是否正常生产运行、是否完善了利益联结机制、是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了清理整顿。同时深入各产业扶贫合作社分批次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通报,对有扶贫专业合作社的乡(镇)单独下发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产业扶贫合作社立即取消其扶贫资格并限期收缴扶贫资金;2020年,又安排人员深入各乡镇产业扶贫合作社与乡镇有关人员一道开展督查指导,多次召集各扶贫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有关乡镇人员召开扶贫项目工作会议,对各扶贫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并在全县范围通报,要求各扶贫专业合作社限期上报自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就每家扶贫合作社单独指定落实了技术指导单位和人员,此项工作今后将长期坚持。

2)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与贫困户利益联结长效机制。与各乡镇政府形成合力,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产业扶贫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情况调查,制订了《广昌县产业扶贫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长效机制的整改措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与贫困户利益联结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产业扶贫“造血”功能。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问题15: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2018年4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专项检查发现原县果业办某干部个人借款2.5413万元未清理到位,并要求县果业局收回该款项或协商财政部门列支,至巡察结束该项工作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

经与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反复接洽,参照上级及相关部门做法,经本人申请,对当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的询问并形成笔录,以事实为依据,经局党委会研究,由果业局财务对县果业办李政东个人借款2.5413万元进行了冲账。

问题16“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梳理不全面,问题整改不彻底。该局班子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班子检视剖析材料问题不一致,其中关于“学习不够”的整改,计划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实际未落实到位,只是口头整改、纸上整改。

整改情况:

1)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再次进行了梳理,对问题做好整改台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

2)邀请专家学者讲课。结合当前“好人主义之害”大讨论活动,9月16邀请了县委党校李晓勇老师到我局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讲课,深刻认识“好人主义之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会后,集中观看了《“好人主义”掩盖下的贪腐》教育警示片。

(二)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支部反馈意见的整改内容和措施

 1.针对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农业机械化服务“三农”、助力脱贫攻坚还有偏差的问题。

问题1:农机管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一是农业机械化推广与人民群众期望有较大差距。农机化政策落实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求有偏差,惠民强农力度不强,全县获得购置补贴的农机具补贴数量和金额逐年大幅递减,自2016年的1190台、272.7万元下降为2019年的104台、83.4万元,下滑幅度为90.5%、69.4%。中央安排的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大量闲置,使用率极低,如2018年中央投入326.9万元仅使用161.7万元、2019年385.2万元仅使用83.4万元,使用率分别为49.45%、21.66%。我县白莲、茶薪菇、烤烟三大农业主导产业农机补贴成“盲点”,如2017年销售的白莲去皮去壳一体机1200台、2616万元,白莲、茶薪菇烘干机4800台、1824万元,全县没有一户农户获得购置补贴。农机推广有“盲区”,2019年长桥、驿前2个乡镇获得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农户空白。二是农机补贴惠民服务不便民。农机补贴图省事不按月发放,按照《广昌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应“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审核发放,“集中”在下半年报销,且时间间隔较大,如2019年3批次发放分别是7月、10月、12月。三是服务“三农”意识不强。农机培训工作不实,农机户农机操作主要通过经销商提供的视频学习,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解决农机维修难、停放难的问题办法不多,全县仅县城有1个具备资质的农机维修网点,绝大部分农机具保养维修靠乡村“摩托车维修点”兼顾;农机库棚建设至今仍未破零,全县5715台/套农机“住房”难题得不到解决。

整改情况:

1)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加快推进对农机的推广鉴定和补贴工作。9月,农机企业兴莲机械、莲创机械生产的莲子剥壳去皮一体机及其他部分白莲相关机具通过省农机鉴定站的鉴定,目前,鉴定结果尚在等待中。预计2021年,广昌县莲子剥壳去皮一体机及其他部分白莲相关机具将进入中央补贴,惠及广大莲农。

2)积极推进茶薪菇相关机械进行推广资质鉴定工作。经县农机局邀请,近期省农机鉴定站到我县茶薪菇生产基地查看,鉴定人员反馈为:手工菇筒袋装机运转时需要配备5名工人装袋,技术含量不高;全自动菇筒袋装机还在试用中,未批量生产;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结构简单,技术含量不高。以上茶薪菇相关机械具不具备进入补贴要求。对此,县农机局将积极帮助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进步伐,争取尽早进入国家农机采购补贴目录。

3)关于烤烟相关机械补贴的情况说明:烤烟相关机械如培土机等机械2014年在农机部门有享受购机补贴;2014年起,烤烟相关机械由烟草部分补贴,补贴比例高达90%。所以,烤烟相关机械从此未在农机部门补贴。

4)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层宣传。2020年,长桥、驿前两个乡镇受益农户3户,补贴3台机具,惠及补贴90438元。今后,县农机局将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机补贴这一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5)强化便民服务意识。按照《广昌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积极整改,县集中办事大厅开设专业窗口、专人负责,自2020年8月起,农机部门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保障补贴按月结算发放。

6)多措并举,保障农机生产安全。对于农户购买的小型农机,通过经销商提供视频学习掌握操作方法;对于大型操作型农机,如联合收割机等,厂家提供三包服务,送机到家时进行手把手教学;另外,经销商也会安排经验丰富的农机师傅进行指导操作。下一步将强化农机安全宣传及隐患排查。

7)争取上级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库棚项目建设资金。5月20日,我单位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我县维修网点少、农机库棚建设未破零问题,争取上级项目建设资金。

问题2:班子“守摊”思想严重。班子因单位改革在即存在“等待”“观望”思想,主动作为动力不强。局班子近三年未去过省农机管理部门对接联系工作、争取资金支持,跑项争资工作较其他县区有差距。对推进农机更新换代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班子怕麻烦,以认定难、易出乱子为由,仅在2016年度补贴了8台报废农机具,2017年以来至今将该项工作束之高阁,一直未安排推广实施。

整改情况:

1)局班子迅速转变思想,围绕农机管理部门工作整体谋划、协调推进,解决班子成员“守摊”思想。

2)稳步推进农机报废补贴专项工作。7月28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根据《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财政厅办公室、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0〕32号)文件,制订《广昌县2020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8月24日印发至各乡镇综合综合服务站;8月26日,方案及申报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工作的公告发布至县信息公开专栏;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到申请企业的现场进行资质认定并研究通过;10月9日,在信息公开专栏及线下对资质认定合格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至10月19日;下一步将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发放认定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农机补贴、财务管理还有短板

问题3“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意识淡化。班子“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一些班子成员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的思想。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有时没有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如2018年6月研究工会福利事项“一把手”率先表态。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不严,个别干部病假期满后未上班,不经班子会议研究“默许”其个人聘请人“顶岗”。

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班子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扛在肩上。深入学习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制定机关考勤制度,严格进行考核,推进作风建设。3月,局印发《广昌县农机局内部管理制度》(广农机字﹝2020﹞5号),规范各项工作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问题4: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一些报销凭证入账违反财务规定,如2018年5月,干部至南昌、抚州出差来回车票没有经办人员签字;2019年度干部体检费用没有人员、项目明细。固定资产管理不实,2017年4月购买的6080元打印机、电脑,未列入单位固定资产中。财务挂账长期懒于清理,账面历史遗留的应收款达20337元、应付款69774元,其中2006年科目为“财政拨款”的6万元县财政应付款,10多年任其“沉眠”财务账,一直没有研究妥善。

整改情况:

1)举一反三,梳理财务凭证缺漏问题。根据巡察反馈,举一反三,对近三年报销凭证进行梳理检查,补齐报销凭证经办人员签字,补齐干部体检费用人员、项目明细。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2)梳理固定资产。打印机、电脑列固定资产已整改到位。

3)解决“沉眠”财务账问题。11月,我单位向县政府提交《关于要求拨付经费用于冲回购车经费的请示》(广农机字〔2020〕16号)一文,说明该费用“沉眠”情况,请求拨付6万元至农机局账户用于冲回购车经费,目前尚在等待反馈中。

问题5:农机购置补贴监管不严。一是存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违规发放缺资料、资料机具不符的农机购置补贴,如2015年农户周木生填报机型与发票机型完全不一样;2016年度一些无发票无证明材料的农户均审核过关。二是审核把关监督缺位。购置补贴核心岗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长期为1名临时工把关,申报、审核、验机等关键环节监督缺失。2020年5月22日上午,巡察组现场督查发现,当日审核通过购置补贴的3台农机,均未按要求核验机型,其中有1台机型与合格证明显不一致。三是对农机经销商监管不力。2015年某经销商上传的3户人机合影明显与补贴机型不一致,没有追究经销商造假责任。

整改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广昌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保障政策落地惠民,严把关键环节的监管。7月29日,向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两名正式编制干部担任购置补贴核心岗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解决目前仅为1名临时工的困境,确保申报、审核、验机等关键环节监督到位。

2)按程序要求阳光操作,严把关键环节的监管。若未正确上传购机发票原件、铭牌、人机合影等则审核不通过,也无法进入下一步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下一步将对2016年发放购置补贴机具发票及其他材料进行全面复检。对2015年农户周木生填报机型与发票不一样问题进行整改。

3)优化农机服务,积极鼓励引导农户使用“江西农机补贴 APP”,便利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综合补贴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19]66号)文件,农机部门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农户下载APP自主办理,节约到窗口办理补贴的等待时间。即购机验机后即可自行上传身份证、机具铭牌、人机合影、原件发票等资料,资料审核后,到购置补贴窗口打印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使得购置补贴办理更加方便、快捷。5年22日,资料审核通过购置补贴的3台农机(陈金平、李长兴、吴兴祥)分别在3在27日、3月13日、4月24日核验机型。当日到窗口印申请表,经审核发现其中有1台机型与合格证不一致,当即要求机主联系厂家更改合格证,后重新上传配套合格证至系统并归档。

4)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广昌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按程序阳光操作,严把关键环节的审核监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整改到位。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农机化体制不全、人才匮乏

问题6:党的建设不到位。班子党建工作工作重视度不高,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支部3名支委中1人驻村组织关系2019年8月转出、1人2019年7月借调市里,一直未进行改选,支委会记录为“凑足”3名支委,造假在外地的支委每月“参会”。今年4月支部原书记调离后,支委会成为“空壳”,只能由党外副局长牵头支部工作。支部政治活动不规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只有原局长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

1)理顺支委隶属关系,配齐配全支委队伍。根据县委组织部5月29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支部隶属关系的通知》(广组字〔2020〕89号)文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支部由县直属机关工委管理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管理”。6月24日,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姜青梅、刘芳针、李小平3名同志组成的支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于6月30日将选举结果的批复印发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支部。

2)规范支委参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其中一位支委虽因驻村已转出,但因是班子成员,按照上级组织的规定,仍然参加局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参加两个支部的活动,故支委会中还参会至题教育系列活动结束。今后将强化支委会的管理,规范“三会一课”活动。

3)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扎扎实实做好记录。局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共10人参加(4人退休党员),4人因故未参会,1人列席,会议记录共8页。会议内容较多,未完全体现每一位同志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后将不折不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每一位同志的发言记录。

问题7:农机化机构不健全,人才缺、队伍散。农机化管理体系不全,在职职工没有一人为懂机械的技术人员,2个业务股室仅有1名干部;乡镇农机站整编到乡镇后,基层农机推广、技术人员日益凋零,农机化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仅有甘竹金丰合作社1家。干部队伍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思想波动大、干劲不足,离退休干部职工多、包袱重。

整改情况:

1)配齐配强农机化干部、技术队伍。农机化管理根据县委《印发<关于县直党政机关“三定”方案的意见>的通知》(广发〔1997〕12号)文件精神,我局配置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4人,截至11月,我局在编人员为5人,占编率仅为35.7%,争取主管部门的重视,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7月29日,我局向农业农村局提交《关于增加工作人员的请示》一文,申请2021年前新招录4名工作人员,如能批准,能缓解人员不足、技术不足的问题。

2)加强对基层农机员的联系与管理。5月20日,县农机局向江西省农机化处提交《广昌县农机局农机化发展现状及意见建议》一文,建议“明确基层农机站编制占编人员应配合县级农机部门协助农机工作;”省农机化处暂无反馈;根据7月7日县委办印发《广昌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实施意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设农业技术岗若干,无农机编制。根据 2019年1月14日印发的《广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广办字〔2019〕8号)文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的行政职能整合至农业农村局”,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农业技术岗占编人员的管理与沟通,保障基层农机化工作正常运转。

3)争取上级资金,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合作社需要配备一定的人员、机械数量等条件,然而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业务太少,淡季太长,机械折损较大,大多农机专业合作社都以停止运营结束。

4)团结协作,引导干部队伍转变思想。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阶段,2020年,县农机局先后调出干部3人调出,由原先的11人(含2名临时人员、2名退二线领导、2人驻村)变更为7人(含2名临时人员、2名退二线领导、1人驻村),

人员流失严重,但工作职责未减少,干部人均担任的工作职责更多更重,下一步将引导干部队伍转变思想,认真履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局党委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我县农业农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推动党委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农业农村系统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细落实。

(二)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始终坚持严标准、严作风、严纪律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真抓实干的精神,持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通过组织“回头看”活动,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进一步整改的任务,要按计划扎实向前推进。要立足抓常抓长,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局党委管党治党的长效制度机制。

(三)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盯农业农村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源头治理,做到整改与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在整改中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落实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我县农业农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美丽莲乡·幸福广昌”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广昌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