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落细“两个责任”,广昌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双向互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3+N机制即三大机制N种监督检查方式,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助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定期会商通报机制,实行双向互动。新春伊始,该县派驻机构改变过去单一联系的模式,一方面按照“规定动作”,到驻在单位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和典型案例通报等。另一方面要求驻在单位按时向派驻组通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巡察督查整改情况等。在双向互动中,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共享,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建立线索处置协作机制,实行双向互通。要求驻在单位党委(党组)选优配强分管领导和党支部纪检委员,搭建好监督执纪人才库,由驻在单位和派驻组共同负责人才库的日常监督、教育和培训管理,在调查和处置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事项时派驻组视情况抽调人才库人员协助。科级以下干部需要立案审查调查的,由派驻机构进行立案,处分决定经批准由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作出,压实主体责任。在双向互通中,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资源共享、通力配合。

建立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实行双向互助。明确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组派驻监督的无缝对接,派驻组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年初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表》和《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工作职责》,指导驻在单位(党委)纪检委员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派驻组在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中,抽调驻在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共同参与;驻在单位(党委)在本单位开展党内监督,派驻组提供支持和协助。在双向互助中,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叠加发力。(广昌县纪委县监委  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