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昌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这2起问题分别是:

1、塘坊镇淇田村党员刘贤胜侵占贫困户资产问题。淇田村蜈蚣嵊组“天子嵊”的山林本系淇田村蜈蚣嵊组村民(含该村贫困户)集体所有。2009年3月,刘贤胜在没有经过蜈蚣嵊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伪造虚假转让协议,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至自己名下。2009年11月,刘贤胜将该山林经营权转让给当地村民谢某,并收取了转让费。2020年11月,刘贤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驿前镇苦竹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纯奎违反招投标程序问题。2017年5月,苦竹村委会在实施该村水冲厕所改造工程过程中,违规集体决定将该项目交由本村村民理事会承接。在项目邀请投标时,村委会安排由村民理事会成员作为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参与投标并最终中标。张纯奎作为时任苦竹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张纯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既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深挖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转变,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广昌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