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19年71日至8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对县委办(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三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7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在县委办(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三个单位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

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传华同志作动员讲话,县委办(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三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同志作表态发言。

本次巡察,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县委办(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工作近60天左右,巡察期间(2019年71831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279461921,并在县委办(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门口张贴了意见反馈联系方式。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2:00,14:30至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办(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党组织成员和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巡察整改不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委办(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中共广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