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98日至10月底,县委巡察组将对县水利局党委开展巡察。913日上午,县委巡察在县水利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会上,县委巡察组组长徐辉同志作动员讲话,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鹰同志作表态发言。

本次巡察,县委巡察组将在县水利局工作近30天左右,巡察期间(201798—10月12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279461972,并在县水利局门口张贴了意见反馈联系方式。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2:00,14:30至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水利局党委成员和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巡察整改不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水利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中共广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