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对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县红十字会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班子会进行安排部署,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10月10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张明辉同志10月13(因9月9日至11月1日,这段时间在市委党校学习,周末回来)主持召开了县红十字会巡察整改动员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强调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要求大家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抓好落实,坚决整改到位。会上,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0个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二、加大力度,强化举措

红十字会逐项对照县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已得到整改,其中立行立改的事项已整改到位,其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也在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重温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干部学习交流,要求干部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注重实效,理论联系实际,相互促进,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避免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是提高认识,主动学习掌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支部议事规则,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单位的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经过研究讨论,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做到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规范化,做到事事有研究,件件有落实。

巡察以来,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2次谈心谈话,就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提升了班子凝聚力。

(二)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根据〈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字〔2019〕105号)的文件要求,选配1名挂职副会长驻会工作,依法设立红十字监事会,设立党组,选优配强党组书记。目前我会向县编办提交了《关于要求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人员到位后我会党组织建设会更加健全。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活动,并做好支部会议记录。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通过党员活动日活动开展,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针对性,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章和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来访信函等报销凭证,做到不超陪客人数、不超用餐标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人员熟悉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报账时提供正式发票、银行POS机小票、消费账单、接待函与接待清单等“五单”作为报账依据。于2019年3月开设了广昌县红十字会捐赠帐户,对捐赠款实行专帐管理,并规范了捐助款物的使用与管理接受捐赠款时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拨付捐赠款物时必须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拨付,个人领取捐赠款物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并出具领条。三是强化干部管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工作责任感,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问题出现。

(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组织干部到高虎脑红色教育基地开展8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11月份赴莲廉苑参观,经常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律己。

三、制定措施,巩固成效

目前,县红十字会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巡察办以及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县红十字会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深化工作。

(一) 坚持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贯穿红十字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工作的政治标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 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县红十字会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整改成果,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抓好制度建设。

(四)组织整改“回头看”。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县红十字会将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使红十字会工作真正成为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的桥梁和纽带,为建设“美丽莲乡、幸福广昌”加油助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4-3669610;通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126,邮政编码:344900;电子邮箱:gcxhszh@163.com。(广昌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