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于2018年6月26日开始,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物流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司法局、团县委、台办、妇联、旅发委等10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下属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为期一个半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工作内容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和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方面问题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于了解掌握范围。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信箱,设立接访地点、意见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反映。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人:刘传华

巡察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物流局。巡察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8月10日。举报电话:18279461921(8:00-20:00),举报电子邮箱:gcxwxcz1@163.com,举报邮政通信地址:广昌县行政中心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县交通运输局接访地点: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大门口、运管所大门口。县物流局接访地点:县行政中心二楼229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行政中心一楼110室门口。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人:钟瑜

巡察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县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巡察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8月10日。联系电话:18279461972 (8:00-20:00),电子邮箱:gcxwxcz02@163.com,举报邮政通信地址:广昌县行政中心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县国土资源局接访地点: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信访接待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楼道。县行政服务中心接访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信访接待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进门拐角处。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人:黄霞

巡察单位:县建设局党委、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8月10日。联系电话:18279462302(8:00-20:00),电子邮箱:gcxwxcz3@163.com,举报邮政通信地址:广昌县行政中心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三巡察组收。县建设局接访地点:县建设局四楼党委书记办公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建设局办公楼大门口。县司法局接访地点:县司法局二楼会议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司法局办公楼大门口。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人:黎晓萍

巡察单位:团县委、台办、妇联、旅发委。巡察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8月10日;联系电话:18279462193(8:00-20:00);电子邮箱:gcxwxcz4@163.com;举报邮政通信地址:广昌县行政中心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四巡察组收。团县委接访地点:广昌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323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15室门口。县台办接访地点:广昌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323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822室门口。县妇联接访地点:广昌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323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026室门口。县旅发委接访地点:广昌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323室,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17室门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向信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共广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