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广昌县开展了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2019年1月1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广昌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三个月来,广昌县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之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广昌反馈意见,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月22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月21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2月28日和3月28日,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细化分解任务,狠抓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县委整改办日常工作,并从相关单位抽调8名干部集中办公。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整改要求,对整改方案亲自审定、对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责任分工,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调度,加强日常性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具体责任,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下发了《中共广昌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及《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于能立即解决的,不等不拖,立说立行马上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认真研究、步步推进抓紧改;需要长期解决的,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深入改。为切实减少和避免分散督查、重复督查、多头检查等现象,让基层党员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明确由县委整改办统筹,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扶贫办共同参与,组建三个县领导牵头的督查组,集中力量和时间对上级各类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作风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完善制度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坚持标本兼治,既强化“当下改”的实效,又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和推行了一批科学务实管用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比如,针对反馈我县脱贫攻坚方面问题,建立了脱贫攻坚工作制度机制、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办法、产业扶贫精准再对接机制等,开展了脱贫攻坚“感党恩、跟党走”感恩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针对反馈我县扫黑除恶方面问题,建立了案件线索管理制度、涉黑涉恶信息线索通报制度、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等。针对反馈我县作风方面问题,开展了“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三问”大讨论活动,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作风问题整治,开展了干部作风“大讨论、大排查”和警示教育活动,创新推行作风建设责任记分预警管理制度,并持续深化干部作风“红黑榜”制度,推动干部作风向实处见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脱贫攻坚层层压实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的选派。2019年3月下发《关于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了小分队人员选派条件,要求各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干部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从科级干部或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并要求与原单位完全脱产,吃住在村。针对县卫健委的有关问题,2017年8月2日,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了约谈,当月县卫健委重新选派了一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该单位帮扶工作有效开展。县委要求县卫健委党委针对有关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反思,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2019年2月15日,县卫健委党委召开了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针对县城投公司的问题,2019年2月撤回了该工作队,由翠雷山垦殖场工作队进行补充。(2)继续加强驻村工作队的培训管理。2019年3月15日,组织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召开了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提升了驻村帮扶工作能力。(3)强化考核问责。将工作队履职情况、帮扶成效纳入《2018年度全县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并于2019年1月对全县“四进四联四帮”活动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了2018年度考核。2018年12月24日、2019年2月27日先后两次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岗情况和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2.关于“脱贫攻坚存在一定的过关思想”的问题整改情况:(1)县委、县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升、推进力度上再加大、工作落实上再发力,做到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今年以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10次,县政府召开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题调度会6 次,传达学习脱贫攻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协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脱贫摘帽后,我县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及时制定出台了《广昌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昌县2018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九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今年又制定下发了《广昌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十大扶贫工程巩固提升方案等文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3)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意见》,建立了“每周六下乡开展一次工作督导指导和上门入户抓帮扶抓政策落实”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要求县级领导定期深入挂点乡镇、贫困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严格落实“五定三包”帮扶到户工作机制,确保脱贫摘帽后“扶持政策不脱、推进力度不减、帮扶力量不撤”。(4)3月20日,召开了全县乡镇扶贫办主任、扶贫专干业务水平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扶贫干部的业务素质能力。还制定了《广昌县2019年度干部帮扶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分层次对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村干部等进行全方位培训。

3.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复贫返贫缺乏有力举措”的问题整改情况:

1)县扶贫“十大工程”职能部门梳理出《广昌县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三年行动计划》文件中未落实到位的措施,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出台了《广昌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十大扶贫工程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2)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长效机制。3月15日,制定出台了《广昌县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立产业扶贫精准再对接机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巩固脱贫成效。4月1日,在甘竹镇罗家村、东源村、龙溪村召开全县脱贫质量预警监测机制及产业扶贫精准再对接现场推进会,并在全县推开。

4.关于“激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1)制定了《广昌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加大了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共投入产业发展资金6061.78万元,占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50.07%。(2)制定了《广昌县农业扶贫产业指导员管理办法》《2019年贫困户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加强了对2018年已下派农业扶贫产业指导员的监督管理,分批次开展县、乡两级科技扶贫培训。目前,已开展第一期贫困户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培训贫困户660人,并派出47名指导员对白莲等特色产业进行指导。启动了省科协精准扶贫专家行活动,确定了以我县茶树菇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攻关、科技咨询、专题培训、科技推广等活动,省农函大下拨了4万元专项经费,目前已开展了两次专家调研活动。同时,选派3名茶树菇合作社负责人及技术员参加全国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3)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深入开展了脱贫攻坚“感党恩、跟党走”感恩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推行乡风文明“红黑榜”制度,深入开展“脱贫光荣户”、“最美莲乡人”、“孝满莲乡”评选等活动,开展了脱贫攻坚主题文艺巡演活动6场次,破除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激发内生动力,营造“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

5.关于“解决红眼羡贫办法不多”的问题整改情况:

1)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发展。积极推进非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秀美乡村建设,改善非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待上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下达后,我县将确定新农村建设规模,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向非贫困村倾斜。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有经营性资产和“山荒地”等闲置资源的非贫困村,通过盘活资产、开发资源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一引领一领办三参与”的产业扶贫新模式,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积极发展白莲、食用菌等各项产业和特色种养业,力争年底前全县每个非贫困村都有1-2个产业基地,形成主导产业明晰、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和广大农户受益的联续机制。(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扶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和“最美莲乡人”“孝满莲乡”评选等活动,继续推行乡风文明“红黑榜”制度,建立褒扬惩戒机制。2019年第一季度,共发布红榜132起,黑榜45起,进步榜4起。

6.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扶贫工程项目发包”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

3月19日,下发了《关于广昌县回辛至深水、立新门楼里至安田两项目发包给无资质个人施工的处理决定》文件,作出禁止该两公司2019至2020两年内在广昌县开展交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处理决定。同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采取乡镇先行自查、交通局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全面自查,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7.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扶贫审计力度不够”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

3月25日,制定了《县审计局2017-2018年度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抽查复审专项工作方案》,对2017年度和2018年度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按5%的比例进行抽查复审。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的摸底梳理工作,即将全面开展现场抽审工作。3月28日,制定了《广昌县扶贫资金审计、产业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和产业扶贫信贷通审计调查工作方案》。4月3日,召开了广昌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进点会,扶贫资金审计已进入现场审计环节。下一步,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8.关于“学习传达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2月16日,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督促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文件扎实开展学习,确保入脑入心。

9.关于“自查自纠”的问题整改情况:

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再次对照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明确的3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重新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关于“督查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

3月12日,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统筹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县委三个督查组成员的学习培训,掌握督查内容、重点,创新督查方式方法,要求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减少看资料、听汇报、问数据的比例,切实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督查工作质量。

11.关于“脱贫攻坚痕迹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驻村工作队管理,定期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实地督查,“面对面”了解驻村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下发督查通报2期。为切实减少和避免多头检查、重复督查等现象,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日常督查纳入三支县级领导带队督查组督查内容,形成长效机制。(2)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占乡镇考核权重的60%;将脱贫攻坚的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驻村扶贫工作队履职情况、帮扶成效直接与干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相挂钩。(3)严格执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规范脱贫攻坚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每年由县级统一组织实施综合考评,考评内容侧重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方面,做到不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材料好坏、工作留痕作为评判工作好坏的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4)出台了《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调整脱贫攻坚考核督察有关政策和数据信息填报管理工作的函》,明确除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进村入户采集信息外,数据报送主要通过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上报,切实简化扶贫数据信息填报。

1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不定期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各种问题。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6 次、县政府4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2)严格落实《广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会议制度》文件精神,2018年12月以来,召开6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特别是召开2次专案工作会议,专题调度专案工作进展。(3)建立“4+X”清单管理机制,每月调度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纪委书记、乡镇派出所所长和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抓学习贯彻、研究部署、建章立制等方面落实情况,切实压实主体责任。

13.关于“思想认识存在一定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

1)加大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彻查力度,扩大打击成果,2019年新侦办一件涉黑案件,目前正在侦查取证,进一步消除部分干部群众盲目乐观情绪。(2)下发了《关于对千善乡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进行全县通报并启动约谈机制,督促落实整改。(3)在2018年综治目标考评中,加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分值。采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现场提问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知识的知晓度。

14.关于“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

1)印发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暨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活动的通知》,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收集线索等方面进行了明确。(2)在县电视台开办扫黑除恶专栏,目前制作播出扫黑除恶访谈节目31期。(3)印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1万份,分发至全县干部群众,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凝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识。(4)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制作了宣传蒲扇、纸盒、环保袋、围裙等宣传品;利用宣传车广泛开展宣传;印制《全县公众安全感暨扫黑除恶调查测评宣传单》,进村入户做好宣传,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5)组织文艺演出队精心编排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乡镇、村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文艺巡演活动。目前已开展文艺巡演6场次,取得良好效果。

15.关于“部门参与不深”的问题整改情况:

1)印制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摸底反馈表》,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利用春节前夕人员返乡这个时间点,在宣讲政策和战果的同时,以明查暗访方式收集黑恶势力问题。(2)加大线索摸排,责令8个乡镇主要领导加强调度推进黑恶线索摸排工作,把摸排责任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大履责督导力度,对线索零报告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重点督导。

16.关于“协作配合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1)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印制下发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信息线索通报制度》,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每月向县扫黑办报送本行业监管信息。(2)落实案件会商机制,印发了《广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目前已召开2次案件会商会议。

17.关于“综合治理滞后”的问题整改情况:

1)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日常监管。目前,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相关文件正在审核中。(2)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目前签订建设250万元的人脸识别项目,并申报建设新一轮的“雪亮建设”资金1000万元。(3)下发了《广昌县委组织部2019年度开展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换届的村“两委”成员开展“回头看”,对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再次资格联审。按照“一村一策”要求,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18.关于“线索摸排不主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一次积案梳理工作的通知》,从中深挖线索。(2)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求行业监管部门加大对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深挖,对照《来信(来电)举报登记表》《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受理登记表》,规范做好案件线索核查反馈工作,并做到主要领导签字背书,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

19.关于“线索核查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下发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分流移交、线索上报时效、责任倒查等原则。(2)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对专案办理力度,重新制定工作措施进行深挖彻查,案件取得较大进展。

20.关于“深挖细查保护伞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有关涉黑涉恶团伙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彻查涉黑涉恶团伙和深挖黑恶势力后面“保护伞”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政法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分别成立专案组,彻查有关涉黑涉恶团伙,深挖其后面的“保护伞”。目前,“打伞破网”取得了阶段性突破,县水利局原局长刘某、县公安局原副政委万某某2人已被留置,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名党员被开除党籍,1名公职人员因涉嫌包庇被监察立案。

21.关于“学习部署、自查自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扎实开展了学习部署。2月16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委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排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怕、慢、假、庸、散”作风问题。(2)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下发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迅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怕慢假庸散”作风突出问题查摆的通知》,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县级领导率先垂范,对照作风建设4个方面12个突出问题,认真调研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22.关于“形式主义”的问题整改情况:

1)开展了“领导”小组专项清理。对2015年以来县本级、乡镇成立的工作小组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规范,通过采取撤销、合并、保留等措施进行精简。(2)开展了“挂牌热”问题专项整治。3月14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研究整治工作。经沟通梳理,各乡镇对重形式、轻实效的,或已过适用时限的机构牌、乡镇竖排及时撤销;对牌子性质或涵盖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机构牌予以整合;对工作需要且符合目前职责范围及要求的,予以保留。县委三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领导小组”清理情况、“挂牌热”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

23.关于“官僚主义”的问题整改情况: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今年3月起,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三问”大讨论活动,主要以调研、讨论、实践的形式开展。建立了课题调研机制,制定了第一批33个调研课题,由县领导领衔开展专题调研。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至少完成一个课题的调研任务。通过大调研,推动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2)针对发表意见不严谨的问题,县委书记对其进行了约谈和严肃批评教育,并以此为鉴,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培训,提高了信息发布人员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24.关于不敢担当“怕”的问题整改情况:

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清理整治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清理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县各单位在4月15日之前通知在编不在岗人员到单位正式办理返岗或辞职(聘)手续;4月15日之后,对既未返岗又未辞职(聘)的人员,由各单位于4月25日之前办理辞退或解聘相关手续。

25.关于工作拖拉“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县信访部门牵头对全县近年来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排查,对全县来县赴市赴省进京信访矛盾分门别类进行了梳理,共排查出重要信访矛盾纠纷事项41项,对排查出来的重要信访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五定五包”,全部落实了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2019年1月以来,全县信访形势总体上实现了“五个未发生”的良好局面,全国“两会”期间全县赴京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为“零”。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印制“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直通车”宣传单6230份,在各乡镇、各村醒目位置和各单位张贴,并向群众发放。经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所多次协调,目前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已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2)针对“办理相关手续时间过长”的问题,明确了今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企业厂房转让,资料齐全的,1个工作日办结;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同步办理;供地环节,将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步办理,尽力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26.关于作风漂浮“假”的问题整改情况:

1)注销广昌县信诚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注册广昌县恒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人员由县建设局管理。(2)企业经营列入国有企业经营预算,进入财政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司账户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建设局自收自支人员经费不足问题由县财政解决。目前,县住建部门已向县财政部门发了《关于要求将原广昌县信诚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企业改制,经营列入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的函》。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之间的衔接,将广昌县恒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经营列入国有企业经营预算,进入财政监管,依法完成企业改制工作。

27.关于得过且过“庸”的问题整改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实施办法》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加大了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的力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管,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监督作用,对庸散的干部及时提醒教育,对不能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了调整。

28.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功能缺失”的问题整改情况:

1)增设受理窗口。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现有大厅增设了两个综合一窗受理窗口,将县应急管理局、教体局等11个未进驻中心单位的相关审批业务纳入两个综合一窗受理窗口办理;公安(交警)、人社系统2个单位已在各自单位设立了办事大厅。同时,在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期间,利用约3000平方米的过渡房进行改造,作为过渡期间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预计该中心今年7月可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窗口设置、窗口管理、一窗受理、一次不跑等政务服务先进经验做法。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尽快解决硬件设施受限问题,将所有行政审批业务进驻中心办理,切实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提高办事效率,解决群众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2)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目前已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71项,其中取消176项,调整195项(含承接下放事项23项、调整事项90项、整合事项7项,增加事项75项)。(3)全面推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目前已公布第二批“只跑一次、一次不跑”事项,并要求结合最新要求更新办事指南,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4)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组织窗口人员进行网上审批系统操作培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能力。

29.关于“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不够主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多措并举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县工投公司联合市工创投公司、抚州中科大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广昌新型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7000万元,我县出资3000万元已全部到位,基金投向为广昌县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目前已向江西志特新材发放到位2667万元,广昌正莲生物科技发放到位2000万元;设立了“广昌县实体经济还贷周转金”。目前,累计为65户企业提供周转资金3.81亿元;县财政出资1266万元作为“财园信贷通”的风险保证金,目前我县财园通累计为园区企业发放贷款6.9亿元,贷款余额1.8亿元。(2)强化对环评机构的管理。制定了《广昌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服务指南》,对备案合同进行跟踪服务。目前,接收园区合同备案一份。同时压缩审批时间,所有材料齐全公示完成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3)引导企业做好资料申报工作,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尽量缩短资金拨付时间。积极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针对县内自营出口工业企业产品出港按国家规定的40货柜标准运输费给予补助(20货柜标准每个按50%计算补助),每个40货柜从广昌到上海、广东给予500元补助,到浙江、福建给予400元补助,江西省内给予100元补助,降低企业运输成本,企业减负效果明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全县上下三个月的共同努力,尽管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与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发力,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抓常抓严抓实整改,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功、动真格,确保巡视整改真正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我们将按照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的,集中攻关,重点突破,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两手抓”,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的办法,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对已制定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认真抓好落实;对整改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严格执行。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真正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强化整改成果转化。坚持以落实整改、推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大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努力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来信请寄广昌县行政中心719县委督查室(信封请注明:对中共广昌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794-3610733;电子邮箱:jxgcxwb@163.com。(广昌县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