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4日至4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政治站位,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5月21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6月18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认为,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班子团结有力、主动作为,较好地履行了全县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职责,为全县民政民生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所弱化,思想建设抓得不严,意识形态工作不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党支部建设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公务接待和公用经费个别年度增长过高,干部作风建设不实,纠正“四风”不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现象。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委反馈意见中提出,县民政局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管力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下级单位财务管理,实行问题销号整改。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