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长桥乡党委及所属的六个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政治站位,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2019年1月28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月14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认为,长桥乡党委政治立场坚定,班子团结和谐,以改进作风和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改善民生和加快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加快乡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落脚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有不足

巡察中,发现了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情况方面,长桥乡党委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责任压实不够,工作推进不力,后备干部的培养不够重视;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方面,长桥乡基层党组织活力不足,干部积极性调动不够充分,基层党组织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情况方面,长桥乡村级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方面,个别村低保户评定和审核不严,纪律建设抓的不实;另外还存在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的现象。

巡察组对长桥乡党委反馈意见中提出,长桥乡党委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要切实加强建设,积极开展党员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要强化干部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在对五保户、低保户及危房改造资金等惠农政策的评定方面要进行严格把关,杜绝违纪违法的行为。(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