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19日至2019年1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杨溪乡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政治站位,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2019年1月28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2019年2月14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认为,杨溪乡党委班子团结务实,能够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逐步转变,脱贫攻坚工作力度较大,全乡贫困发生2014年的14.78%降到2018年的0.48%,顺利通过了国检验收,全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指标稳中有进。

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村级组织建设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对“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治理不力,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仍然存在,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款使用不合常理,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组对杨溪乡党委反馈意见中提出,杨溪乡党委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大项目监管力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问题销号整改。(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