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7日至5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党史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政治站位,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听取各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公开接受举报信访,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文件资料,审查财务账目,深入查找问题,形成强力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认为,县党史办党支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创造性地开展党史工作,在服务经济、政治、生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并连续三年获全市史志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获全省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巡察中,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党的领导弱化、政治意识淡薄,落实党的重大部署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党建工作弱化、淡化问题严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弱化,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巡察组对县党史办党支部反馈意见中提出,县党史办要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落实党的各项重大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理解,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严格按时按标准收缴上缴党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带头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责成党史办党支部对移交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领导、责任人。(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