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8日至10月1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编委办党支部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政治站位,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听取各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公开接受举报信访,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文件资料,审查财务账目,深入查找问题,形成强力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认为,县编委办党支部能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较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为防震减灾事业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巡察中,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班子缺乏进取创新精神,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存在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的现象。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计划安排不周不详,有照搬照抄现象。党员政治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少,党组织生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一些事业编制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

巡察组对县编委办党支部反馈意见中提出,县编委办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领导班子要锐意进取,敢于创新。支部要进一步加强政治教育,提升战斗力、凝聚力。二是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要坚持“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切实抓好编制职能工作的落实,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一抓到底。四是在整改落实方面,党委要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组织有序、推进有力。(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