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6日至8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政治站位,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9月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9月11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认为,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班子团结有力、主动作为,较好履行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等职责,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局党委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监管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所弱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招待费增幅较大,对干部作风建设监管有待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存在违规收取相关费用,挤占结余的专项资金以及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现象。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意见中提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实行问题销号整改。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