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6日至8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妇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政治站位,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9月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9月11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认为,县妇联政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的引导下,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开展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以“和谐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等形式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关法律法规,为我县妇女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实,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党建工作定位不高,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干部作风不够扎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不够到位。
巡察组对县妇联反馈意见中提出:县妇联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干部作风;加强财务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广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