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让我对工作生活重新燃起希望。今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加倍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厚爱。”日前,在接受完广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教育后,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刘某感激地说道。
       此前,刘某在担任广昌县一县直单位股级干部期间,没有按照县人民政府文件精神,违规为某公司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在县政府对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督办时,未能认真将县政府督办要求落实到位,违反工作纪律,因此,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时整个人好像跌落谷底,怕被人瞧不起,怕失去领导和同事的信任,感觉压力很大。”回想起一年前收到处分决定时的感受,刘某仍记忆犹新。
“处分不是目的,而是警醒你及时纠错改正。你要摆正好心态,深刻剖析犯错原因,给自己常敲警钟。平常工作之余也要加强纪法知识学习。”广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通过推心置腹的回访谈话,帮助刘某解开了“心结”,使其重树信心和干事热情。
       这是广昌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抓细做实,通过对受处分人员本人、单位及家庭回访的方式,多方面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使其在工作中重塑信心、轻装前行,积极营造知错改错、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回访教育扎实有成效,广昌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每半年开展一次,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进行回访。回访组因人施策,针对回访对象的不同级别、岗位特点、性格特点及违纪性质,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方案。回访后,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并将回访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向受处分人单位反馈,压实所在单位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今年来,广昌县纪委监委已先后对9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
    “对待受处分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坚持严管与厚爱、惩戒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回访教育,帮助‘跌倒’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前行,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目的。”广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昌县纪委监委 谢钰